close

我們在上一篇帶領大家做了導盲犬的認識,那麼在公共場所遇到配戴著導盲鞍執勤中的導盲犬或是穿著印有『培訓中導盲犬』的紅色或藍色背心培訓中的導盲犬時,要遵守四不一問的原則。

三不一問相關圖片
圖說:三不一問相關圖片(圖說結束)
圖片來源:取自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

不 餵 食:請勿以任何的食物吸引或餵食導盲犬,造成導盲犬訓練時或工作時的分心。
不 觸 摸:千萬不可以跟導盲犬玩或撫摸導盲犬,否則會干擾導盲犬的訓練或工作。
不 呼 叫:勿故意發出任何聲音吸引導盲犬注意,避免導盲犬分心,造成視障者的危險。
不 拒 絕: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導盲(幼)犬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並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主動協助:遇到視障者帶著導盲犬,無論是否有人陪同,請主動詢問提供適時協助。
小 叮 嚀:導盲犬並不是天生就會知道如何引導視障朋友閃避障礙物,也不是天生就可以穩定有自信的帶領視障朋友出入各種不同的公共場所。這些都需要導盲幼犬的寄養家庭,從狗狗兩個月大時就開始進行社會化訓練,在公共場所會穩定安靜的陪在訓練人員身邊,更不會隨意吠叫。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修正)
【第 60 條】
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陪同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

前項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對導盲幼犬、導聾幼犬、肢體輔助幼犬及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收取額外費用,且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

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引領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時,他人不得任意觸摸、餵食或以各種聲響、手勢等方式干擾該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

有關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其幼犬之資格認定、使用管理、訓練單位之認可、認可之撤銷或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00 條】
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者,應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接受四小時之講習。

當我遇到導盲犬時……當我遇到導盲犬時……
歡迎按讚(推)並訂閱 劉詩娟花園粉絲專頁劉詩娟花園頻道,一起來認識我的世界。

arrow
arrow

    劉詩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